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新闻资讯 产品展示 现货资源 联系我们  
    产品分类

 

    合结钢 
    碳结钢 
    圆钢 
 
    联系我们
联系人: 张志刚 
13842016777 
15640261222
电 话: 024-31226588 
024-31226599
财务部: 024-31031900
传 真: 024-25554960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
38号2#楼109(中兵物流)
 
 
山东对钢铁等18个重点行业逐一提出无组织排放管控指导意见
发表于:2020-7-6 13:19:53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加强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指导意见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18个重点行业逐一提出无组织排放管控指导意见,提高企业无组织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指导意见明确,煤粉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等块状、粒状或黏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煤粉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等方式密闭储存,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方式输送;砂石等块状、粒状或黏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块状、粒状或黏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方式输送;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生产环节,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

指导意见适用于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炭素、石化、化工、煤化工(含焦化)、制药、采矿、家具制造(含木器制造)、化肥、油品储运销、机械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和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订“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央广网)

  〖 打印 〗  〖 关闭本页


沈阳碳结钢首页
  公司介绍  新闻资讯  现货资源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志刚 13842016777 15640261222  电话:024-31226588 31226599  财务部:024-31031900
传真:024-25554960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38号2#楼109(中兵物流)

 

  友情链接:东北不锈钢网东北钢铁网哈尔滨水箱东北钢材现货吉林钢铁网东北钢铁网长春水箱哈尔滨水箱沈阳H型钢钢铁现货网
   
版权所有:辽宁至显钢铁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辽ICP备18009591号     技术支持:【智虹商情】建站请点击了解